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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 等了七年的无罪判决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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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nbsp林秘书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。

    nbsp原来副部长不是要听自己给他们找补,而是真的实话实说。

    nbsp更令林秘书想不到的是,这个副部长狠起来连自己都骂!

    nbsp……

    nbsp休庭,三位法官回到法官休息室。

    nbsp“嘀嗒嘀嗒嘀嗒……”

    nbsp很快三位法官就达成了一致判决意见。

    nbsp“咚!”

    nbsp海刚峰法官敲法槌!

    nbsp海刚峰法官道:“经合议庭合议。”

    nbsp“关于邹华犯敲诈勒索罪申诉一案。”

    nbsp“本院认为,原审裁判认定邹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取财物行为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”

    nbsp“根据现有证据证明的事实评判,邹华的行为性质未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,不能认定邹华构成敲诈勒索罪。”

    nbsp“蛮野市公诉机关指控邹华构成敲诈勒索罪,及蛮野市裁判认定邹华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能成立。”

    nbsp“律师白潇关于邹华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意见成立,本院予以采纳。”

    nbsp“关于邹华指控潘葛丕、韦发、汪卫仁、辛家畅、周琳等人犯罪一案!”

    nbsp“本庭对白潇提交的所有证据予以确认!”

    nbsp“对白潇的辩论意见予以认可并采纳!”

    nbsp“在本案庭审过程中,五名被告人犯罪行为恶劣、庭审中为了逃避法律责任,藐视法庭,公然虚假陈述!”

    nbsp“毫无悔过之心,主观恶性极深!”

    nbsp“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!”

    nbsp“经合议庭决定,依据《华国刑法》判决如下!”

    nbsp书记员:“全体起立!”

    nbsp法庭全员起立之后,海刚峰法官继续宣读判决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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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nbsp“撤销蛮野市城安区法院对邹华做出的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判决,撤销蛮野市中级法院维持邹华犯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裁定。”

    nbsp“邹华无罪!”

    nbsp“蛮野市城安区法院、蛮野市中级法院对邹进行国家赔偿,赔偿邹华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共计568万元!”

    nbsp“潘葛丕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”

    nbsp“潘葛丕犯徇私枉法罪,判处15年有期徒刑,与前罪数罪并罚,共执行25年有期徒刑!”

    nbsp“韦发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25万元。”

    nbsp“韦发犯徇私枉法罪,判处15年有期徒刑,与前罪数罪并罚,共执行23年有期徒刑!”

    nbsp“汪卫仁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”

    nbsp“汪卫仁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,与前罪数罪并罚,共执行12年有期徒刑!”

    nbsp“辛家畅犯行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100万。”

    nbsp“辛家畅犯诬告陷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,与前罪数罪并罚,共执行20年有期徒刑!”

    nbsp“周琳犯伪证罪,判处有期徒刑7年!”

    nbsp“对涉案的潘葛丕在蛮野市高新区的房产予以没收,韦发名下的宝马8系车辆予以没收!”

    nbsp“追缴汪卫仁受贿所得25万元,周琳非法收受做伪证的100万元!”

    nbsp“咚!”

    nbsp法官:“闭庭!”

    nbsp法官敲法槌,庭审结束!

    喜欢。

第103章 等了七年的无罪判决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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